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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一百四十诸国苗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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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一百四十诸国苗裔 (第2/3页)

一家十万吧,做人首先要守信,只是加里曼丹地方没那么大,只能是让他们自己打咯!哈哈”

    “夫君是想,地图上划一块给人,然后死活不管么?”

    “别说那么难听,管咱还是管的,只是不大管,除了武器支持外,战争就采用入股分成和售卖型式呗,那样再偏远的岛屿,那些国柱还能尽心尽力的,但是翻不了天去。”

    吴越上院常理事会上杨晨毓做了自己的设想和意见,归结起来:无外乎远方荒岛需要人去屯垦,故而扶植一些旧贵,一则是他们实力不大,但在小岛上足以立足,二是吴越有能力防范他们的不法。而参加条约后这些国家更加不可能独立特行,反而沦为爪牙。另外杨晨毓透露出来一个讯息就是在所谓的十四公国下还要设立伯国和侯国,那个才是正餐,各贵族都有的分,那样所谓的十四公国每个国家十万平方里的土地面积就有点欺骗性质了,下面再设立小国后,那些公国和下面的小国其实是差不多地盘的,差距恐怕就在人口上显现出来。上院在当初华约初签时就被告知要分给土地,做小国王,这次看来真的大动干戈起来。以杨晨毓的性格而言,恨不得一里地封他一个男爵国呢,当然这个只能是想想。上院的沟通很快以这些贵族的私心结束,得到时间表的贵族老爷们也都在结束会议后赶忙回去做准备。下院的理事会就比较烦,不过杨晨毓还是承诺大部分实力派和地方派成为国王贵族可能性和具体施行的时间表。那样就是说一个富商也能通过购买五千平方里的南方荒岛成为一个所谓的伯爵,统治自己的国家。当然参加华约的所有国家都要放弃军队和政府,这些只能由华夏条约规定的吴越两院和吴越王代为管辖,两院管理各国大政、小吏和内务部队,军队和王国相统一由吴越王宫的吏部任命。王国相一任6年,可连任两届。各国国王废立册封都要由两院通过、主神神殿教宗祝福和吴越王任命效忠。各国司法之类由联盟统一管辖,只是分大片,便于管理,按照杨晨毓的意思就是吴越算一大片,但是吴越本土设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最高都察院,其它的天草归吴越片,南洋分东西两大片,东南洋片设在棉郡,西南洋片设在加里曼丹岛的西海岸某港口-也就是当年黑齿国海港。各国内部事务平时归王国相管理,王国相不在职的话交给王国长吏,俱不在的情况下由下属郡守代劳。也就是说国王只是个贵族头衔,而不像吴越大王有实职的。但是国王可以通过当地的两院来发挥自己的政治才能,吴越大王杨晨毓最终还是确立了两王制度,也就是每个国有两个国王,分别在吴越上院和当地议院担当议员,每四年一换,国内封地内的产业和管理由留守的国王负责,对外事务由驻吴越的国王担当。这样两王轮流,就算某个国王有事殁了,也能有个替补,国王由家族内选举产生,报吴越两院和吴越大王批准。得不到批准的,就要发回重选。原则上两院不会干涉各国内部继承人的事情,但是有不识相的还是会被两院或吴越王弹劾。而且首次提出了太上王的概念,也就是连着轮流三次-24年后,必须强制选新国王,满届的老国王退位成为太上王,进驻吴越咨议院。

    新的架构是针对南洋各国统治者的,由于地理隔绝的关系,目前有效统治只能搞到这一步。撒落在太平洋上众多岛屿吴越不可能有精力一个个好好管理,目前赐给各大臣故吏和不得势之贵族也是最好的办法。只有等到工业革命开始后,各大洋岛屿治权才可能正真落实。引来外人分享战果也是不得已,那些外人的统治基础是吴越王,而不是战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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