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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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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九章、杀 (第3/3页)

向丽雅的人也是有所顾忌,是哪儿人少,往哪儿去。

    追踪是考验耐力和性子的过程,这总需要时间,而且是大量的时间。一天,两天过去了。

    在向家庄,婚礼期到了,化好妆的新娘,却没有等来她的新郎。乱套了,一切都乱套了。月红很生气,人都失踪两天了,竟然既不告诉她,也不去报警。她还按照农村的风俗,婚前,男女双方不见面,不通话。

    向爸向妈也急,可是以前儿子也常常这样一消失好几天,他们都习惯了。至于报警,农村没这习惯,他们也根本想不到这点。

    王天大概猜到了向阳去做什么了。这一次他立即动用他手头所有的资源,只为了找到自己的儿子。“不幺,你太天真了。间谍就是那么好对付的。”

    是的,间谍一点儿都不好对付。狼群刚刚接近那个倒闭的工厂,他们便立即发现了。

    间谍不是普通人,他们不仅身手好,同时手中还有枪。

    “上,咬死他们!”一直以来,向阳便一直信奉,你好我好大家好。可是今天他愤怒了,愤怒的心,让他不惜杀人。

    人类在和野兽对抗,天然处于弱势,所以人类发明了工具。可是工具的发明,往往和当时代相联。枪是工具,更是武器。如果是普通狼群,枪不仅能赶跑它们,甚至能杀死它们。

    可惜这群狼不是,从它们被放归大自然的那一天,它们便是躲开人类和枪的合格者。在进化了之后,只要它们快速奔跑。不只是在地上,还在墙上、天花板上。

    狼的这些举动,显然吓了他们一跳。等他们开枪射击时,狼群已经可以发动攻击。

    巨型的狼们,一挥爪,都有如熊拍,中了,便是重伤。一口咬上去,都能把骨头咬酥了。而在枪林弹雨中,它们显然知道自己处于生命的危险中,更有两只直接进化成它们的远古的祖先。锋利、长长的利齿,无可阻挡。风一般的速度,让瞄准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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