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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五 晋纪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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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八十五 晋纪七(三) (第3/3页)

前锋,败石超于平棘,乘胜进军。候骑至邺,邺中大震,百僚奔走,土卒分散。卢志劝颖奉帝还洛阳。时甲士尚有万五千人,志夜部分,至晓将发,而程太妃恋邺不欲去,颖狐疑未决。俄而众溃,颖遂将帐下数十骑与志奉帝御犊车南奔洛阳。仓猝上下无赍,中黄门被囊中赍私钱三千,诏贷之,于道中买饭,夜则御中黄门布被,食以瓦盆。至温,将谒陵,帝丧履,纳从者之履,下拜流涕。及济河,张方自洛阳遣其子罴帅骑三千,以所乘车奉迎帝。至芒山下,方自帅万余骑迎帝。方将拜谒,帝下车自止之。帝还宫,奔散者稍还,百官粗备。辛巳,大赦。

    王浚入邺,士众暴掠,死者甚众。使乌桓羯朱追太弟颖,至朝歌,不及。浚还蓟,以鲜卑多掠人妇女,命:“有敢挟藏者斩!”于是沈于易水者八千人。

    东嬴公腾乞师于拓跋猗{拖,去扌}以击刘渊,猗{拖,去扌}与弟猗卢合兵击渊于西河,破之,与腾盟于汾东而还。

    刘渊闻太弟颖去邺,叹曰:“不用吾言,逆自奔溃,真奴才也!然吾与之有言矣,不可以不救。”将发兵击鲜卑、乌桓,刘宣等谏曰:“晋人奴隶御我,今其骨肉相残,是天弃彼而使我复呼韩邪之业也。鲜卑、乌桓,我之气类,可以为援,柰何击之!”渊曰:“善!大丈夫当为汉高、魏武,呼韩邪何足效哉!”宣等稽首曰:“非所及也!”

    荆州兵擒斩张昌,同党皆夷三族。

    李雄以范长生有名德,为蜀人所重,欲迎以为君而臣之,长生不可。诸将固请雄卽尊位,冬,十月,雄卽成都王位,大赦,改元建兴。除晋法,约法七章。以其叔父骧为太傅,兄始为太保,李离为太尉,李云为司徒,李璜为司空,李国为太宰,阎式为尚书令,杨褒为仆射。尊母罗氏为王太后,追尊父特为成都景王。雄以李国、李离有智谋,凡事必咨而后行,然国、离事雄弥谨。

    刘渊迁都左国城。胡、晋归之者愈众。渊谓羣臣曰:“昔汉有天下久长,恩结于民。吾,汉氏之甥,约为兄弟;兄亡弟绍,不亦可乎!”乃建国号曰汉。刘宣等请上尊号,渊曰:“今四方未定,且可依高祖称汉王。”于是卽汉王位,大赦,改元曰元熙。追尊安乐公禅为孝怀皇帝,作汉三祖、五宗神主而祭之。立其妻呼延氏为王后。以右贤王宣为丞相,崔游为御史大夫,左于陆王宏为太尉,范隆为大鸿胪,朱纪为太常,上党崔懿之、后部人陈元达皆为黄门郎,族子曜为建武将军;游固辞不就。

    元达少有志操,渊尝招之,元达不答。及渊为汉王,或谓元达曰:“君其惧乎?”元达笑曰:“吾知其人久矣,彼亦亮吾之心;但恐不过三、二日,驿书必至。”其暮,渊果征元达。元达事渊,屡进忠言,退而削草,虽子弟莫得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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