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一 晋纪三(三) (第3/3页)
违旧章矣。”旉,纯之子;暾,毅之子也。旉旣具草,先以呈纯,纯不禁。
事过太常郑默、博士祭酒曹志,志怆然叹曰:“安有如此之才,如此之亲,不得树本助化,而远出海隅!晋室之隆,其殆矣乎!”乃奏议曰:“古之夹辅王室,同姓则周公、异姓则太公,皆身居朝廷,五世反葬。及其衰也,虽有五霸代兴,岂与周、召之治同日而论哉!自羲皇以来,岂一姓所能独有!当推至公之心,与天下共其利害,乃能享国久长。是以秦、魏欲独擅其权而纔得没身,周、汉能分其利而亲疏为用,此前事之明验也。志以为当如博士等议。”帝览之,大怒曰:“曹志尚不明吾心,况四海乎!”且谓:“博士不答所问而答所不问,横造异论。”下有司策免郑默。于是尚书朱整、褚{契,大改石}等奏:“志等侵官离局,迷罔朝廷,崇饰恶言,假托无讳,请收志等付廷尉科罪。”诏免志官,以公还第;其余皆付廷尉科罪。
庾纯诣廷尉自首:“旉以议草见示,愚浅听之。”诏免纯罪。廷尉刘颂奏旉等大不敬,当弃市。尚书奏请报听廷尉行刑。尚书夏侯骏曰:“官立八座,正为此时。”乃独为驳议。左仆射下邳王晃亦从骏议。奏留中七日,乃诏曰:“旉是议主,应为戮首;但旉家人自首,宜幷广等七人皆丐其死命,并除名。”
二月,诏以济南郡益齐国。己丑,立齐王攸子长乐亭侯寔为北海王,命攸备物典策,设轩辕之乐,六佾之舞,黄钺朝车,乘舆之副从焉。
三月,辛丑朔,日有食之。
齐献王攸愤怨发病,乞守先后陵。帝不许,遣御医诊视,诸医希旨,皆言无疾。河南尹向雄谏曰:“陛下子弟虽多,然有德望者少;齐王卧居京邑,所益实深,不可不思也。”帝不纳,雄愤恚而卒。攸疾转笃,帝犹催上道。攸自强入辞,素持容仪,疾虽困,尚自整厉,举止如常,帝益疑其无疾;辞出数日,欧血而薨。帝往临丧,攸子冏号踊,诉父病为医所诬。诏卽诛医,以冏为嗣。
初,帝爱攸甚笃,为荀勖、冯紞等所构,欲为身后之虑,故出之。及薨,帝哀恸不已。冯紞侍侧,曰:“齐王名过其实,天下归之,今自薨殒,社稷之福也,陛下何哀之过!”帝收泪而止。诏攸丧礼依安平献王故事。
攸举动以礼,鲜有过事,虽帝亦敬惮之。每引之同处,必择言而后发。
夏,五月,己亥,琅邪武王伷薨。
冬,十一月,以尚书左仆射魏舒为司徒。
河南及荆、扬等六州大水。
归命侯孙皓卒。
是岁,鲜卑慕容涉归卒。弟删篡立,将杀涉归子廆,廆亡匿于辽东徐郁家。
武帝太康五年(甲辰、二八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