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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三 魏纪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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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七十三 魏纪五(一) (第3/3页)

。臣每察校事,类皆如此,若又纵之,惧羣司将遂越职,以至陵夷矣。”

    尚书涿郡孙礼固请罢役,帝诏曰:“钦纳谠言。”促遣民作;监作者复奏留一月,有所成讫。礼径至作所,不复重奏,称诏罢民,帝奇其意而不责。帝虽不能尽用羣臣直谏之言,然皆优容之。

    秋,七月,洛阳崇华殿灾。帝问侍中领太史令泰山高堂隆曰:“此何咎也?于礼宁有祈禳之义乎?”对曰:“易传曰:"上不俭,下不节,孽火烧其室。"又曰:"君高其台,天火为灾。"此人君务饰宫室,不知百姓空竭,故天应之以旱,火从高殿起也。”诏问隆:“吾闻汉武帝之时柏梁灾,而大起宫殿以厌之,其义云何?”对曰:“夷越之巫所为,非圣贤之明训也。五行志曰:"柏梁灾,其后有江充巫蛊事。"如志之言,越巫建章无所厌也;令宜罢散民役。宫室之制,务从约节,清扫所灾之处,不敢于此有所立作,则萐莆、嘉禾必生此地,若乃疲民之力,竭民之财,非所以致符瑞而怀远人也。”

    八月,庚午,立皇子芳为齐王,询为秦王。帝无子,养二王为子,宫省事秘,莫有知其所由来者。或云:芳,任城王楷之子也。

    丁巳,帝还洛阳。

    诏复立崇华殿,更名曰九龙。通引谷水过九龙殿前,为玉井绮栏,蟾蜍含受,神龙吐出。使博士扶风马钧作司南车,水转百戏。

    陵霄阙始构,有鹊巢其上,帝以问高堂隆,对曰:“诗曰:"惟鹊有巢,惟鸠居之。"今兴宫室,起陵霄阙,而鹊巢之,此宫未成身不得居之象也。大意若曰:"宫室未成,将有他姓制御之",斯乃上天之戒也。夫天道无亲,惟与善人,太戊、武丁覩灾悚惧,故天降之福。今若罢休百役,增崇德政,则三王可四,五帝可六,岂惟商宗转祸为福而已哉!”帝为之动容。

    帝性严急,其督修宫室有稽限者,帝亲召问,言犹在口,身首已分。散骑常侍领秘书监王肃上疏曰:“今宫室未就,见作者三四万人。九龙可以安圣体,其内足以列六宫;惟泰极已前,功夫尚大。愿陛下取常食禀之士,非急要者之用,选其丁壮,择留万人,使一期而更之。咸知息代有日,则莫不悦以卽事,劳而不怨矣。计一岁有三百六十万夫,亦不为少。当一岁成者,听且三年,分遣其余,使皆卽农,无穷之计也。夫信之于民,国家大宝也。前车驾当幸洛阳,发民为营,有司命以营成而罢;旣成,又利其功力,不以时遣;有司徒营目前之利,不顾经国之体。臣愚以为自今已后,傥复使民,宜明其令,使必如期;以次有事,宁使更发,无或失信。凡陛下临时之所行刑,皆有罪之吏、宜死之人也;然众庶不知,谓为仓卒。故愿陛下下之于吏,钧其死也,无使污于宫掖而为远近所疑。且人命至重,难生易杀,气绝而不续者也,是以圣贤重之。昔汉文帝欲杀犯跸者,廷尉张释之曰:"方其时,上使诛之则已,今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不可倾也。"臣以为大失其义,非忠臣所宜陈也。廷尉者,天子之吏也,犹不可以失平,而天子之身反可以惑谬乎!斯重于为己而轻于为君,不忠之甚者也,不可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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