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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八 汉纪五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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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五十八 汉纪五十(一) (第3/3页)

外俱起。

    灵帝中平元年(甲子、一八四年)

    春,角弟子济南唐周上书告之。于是收马元义,车裂于雒阳。诏三公、司隶按验宫省直卫及百姓有事角道者,诛杀千余人;下冀州逐捕角等。角等知事已露,晨夜驰敕诸方,一时俱起,皆着黄巾以为标帜,故时人谓之“黄巾贼”。二月,角自称天公将军,角弟宝称地公将军,宝弟梁称人公将军,所在燔烧官府,劫略聚邑,州郡失据,长吏多逃亡;旬月之间,天下响应,京师震动。安平、甘陵人各执其王应贼。

    三月,戊申,以河南尹何进为大将军,封慎侯,率左右羽林、五营营士屯都亭,修理器械,以镇京师;置函谷、太谷、广成、伊阙、轘辕、旋门、孟津、小平津八关都尉。

    帝召羣臣会议。北地太守皇甫嵩以为宜解党禁,益出中藏钱、西园廐马以班军士。嵩,规之兄子也。上问计于中常侍吕强,对曰:“党锢久积,人情怨愤,若不赦宥,轻与张角合谋,为变滋大,悔之无救。今请先诛左右贪浊者,大赦党人,料简刺史、二千石能否,则盗无不平矣。”帝惧而从之。壬子,赦天下党人,还诸徙者;唯张角不赦。发天下精兵,遗北中郎将卢植讨张角,左中郎将皇甫嵩、右中郎将朱儁讨颍川黄巾。

    是时中常侍赵忠、张让、夏恽、郭胜、段珪、宋典等皆封侯贵宠,上常言:“张常侍是我公,赵常侍是我母。”由是宦官无所惮畏,并起第宅,拟则宫室。上尝欲登永安候台,宦官恐望见其居处,乃使中大人尚但谏曰:“天子不当登高,登高则百姓虚散。”上自是不敢复升台榭。及封谞、徐奉事发,上诘责诸常侍曰:“汝曹常言党人欲为不轨,皆令禁锢,或有伏诛者。今党人更为国用,汝曹反与张角通,为可斩未?”皆叩头曰:“此王甫、侯览所为也!”于是诸常侍人人求退,各自征还宗亲、子弟在州郡者。

    赵忠、夏恽等遂共谮吕强,云与党人共议朝廷,数读霍光传。强兄弟所在并皆贪秽。帝使中黄门持兵召强。强闻帝召,怒曰:“吾死,乱起矣!丈夫欲尽忠国家,岂能对狱吏乎!”遂自杀。忠、恽复谮曰:“强见召,未知所问而就外自屏,有奸明审。”遂收捕其宗亲,没入财产。

    侍中河内向栩上便宜,讥刺左右。张让诬栩与张角同心,欲为内应,收送黄门北寺狱,杀之。郎中中山张钧上书曰:“窃惟张角所以能兴兵作乱,万民所以乐附之者,其源皆由十常侍多放父兄、子弟、婚亲、宾客典据州郡,辜榷财利,侵掠百姓,百姓之冤,无所告诉,故谋议不轨,聚为盗贼。宜斩十常侍,县头南郊,以谢百姓,遣使者布告天下,可不须师旅而大寇自消。”帝以钧章示诸常侍,皆免冠徒跣顿首,乞自致雒阳诏狱,并出家财以助军费。有诏,皆冠履视事如故。帝怒钧曰:“此真狂子也!十常侍固当有一人善者不!”御史承旨,遂诬奏钧学黄巾道,收掠,死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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