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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二 汉纪四十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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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五十二 汉纪四十四(一) (第3/3页)

;兵士惮远役,秋,七月,二郡兵反,攻其府。府虽击破反者,而蛮势转盛。

    冬,十月,甲申,上行幸长安。扶风田弱荐同郡法真博通内外学,隐居不仕,宜就加衮职。帝虚心欲致之,前后四征,终不屈。友人郭正称之曰:“法真名可得闻,身难得而见。逃名而名我随,避名而名我追,可谓百世之师者矣!”真,雄之子也。

    丁卯,京师地震。

    太尉王龚以中常侍张昉等专弄国权,欲奏诛之。宗亲有以杨震行事谏之者,龚乃止。

    十二月,乙亥,上还自长安。

    孝顺帝永和三年(戊寅、一三八年)

    春,二月,乙亥,京师及金城、陇西地震,二郡山崩。

    夏,闰四月,己酉,京师地震。

    五月,吴郡丞羊珍反,攻郡府;太守王衡破斩之。

    侍御史贾昌与州郡幷力讨区怜,不克,为所攻围;岁余,兵谷不继。帝召公卿百官及四府掾属问以方略;皆议遣大将,发荆、扬、兖、豫四万人赴之。李固驳曰:“若荆、扬无事,发之可也。今二州盗贼盘结不散,武陵、南郡蛮夷未辑,长沙、桂阳数被征发,如复扰动,必更生患,其不可一也。又,兖、豫之人卒被征发,远赴万里,无有还期,诏书迫促,必致叛亡,其不可二也。南州水土温暑,加有瘴气,致死亡者十必四五,其不可三也。远涉万里,士卒疲劳,比至岭南,不复堪鬬,其不可四也。军行三十里为程,而去日南九千余里,三百日乃到,计人禀五升,用米六十万斛,不计将吏驴马之食,但负甲自致,费便若此,其不可五也。设军所在,死亡必众,旣不足御敌,当复更发,此为刻割心腹以补四支,其不可六也。九真、日南相去千里,发其吏民犹尚不堪,何况乃苦四州之卒以赴万里之艰哉!其不可七也。前中郎将尹就讨益州叛羌,益州谚曰:"虏来尚可,尹来杀我。"后就征还,以兵付刺史张乔;乔因其将吏,旬月之间破殄寇虏。此发将无益之效,州郡可任之验也。宜更选有勇略仁惠任将帅者,以为刺史、太守,悉使共住交趾。今日南兵单无谷,守旣不足,战又不能,可一切徙其吏民,北依交趾,事静之后,乃命归本;还募蛮夷使自相攻,转输金帛以为其资;有能反间致头首者,许以封侯裂土之赏。故幷州刺史长沙祝良,性多勇决,又南阳张乔,前在益州有破虏之功,皆可任用。昔太宗就加魏尚为云中守,哀帝卽拜龚舍为泰山守;宜卽拜良等,便道之官。”四府悉从固议,卽拜祝良为九真太守,张乔为交趾刺史。乔至,开示慰诱,并皆降散。良到九真,单车入贼中,设方略,招以威信,降者数万人,皆为良筑起府寺。由是岭外复平。

    秋,八月,己未,司徒黄尚免。九月,己酉,以光禄勋长沙刘寿为司徒。

    丙戌,令大将军、三公举刚毅、武猛、谋谟任将帅者各二人,特进、卿、校尉各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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