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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七 汉纪三十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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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四十七 汉纪三十九(二) (第1/3页)

孝章帝章和二年(戊子、八八年)

    春,正月,济南王康、阜陵王延、中山王焉来朝。上性宽仁,笃于亲亲,故叔父济南、中山二王,每数入朝,特加恩宠,及诸昆弟并留京师,不遣就国。又赏赐羣臣,过于制度,仓帑为虚。何敞奏记宋由曰:“比年水旱,民不收获;凉州缘边,家被凶害;中州内郡,公私屈竭;此实损膳节用之时。国恩覆载,赏赉过度,但闻腊赐,自郎官以上,公卿、王侯以下,至于空竭帑藏,损耗国资。寻公家之用,皆百姓之力。明君赐赉,宜有品制;忠臣受赏,亦应有度。是以夏禹玄圭,周公束帛。今明公位尊任重,责深负大,上当匡正纲纪,下当济安元元,岂但空空无违而已哉!宜先正己以率羣下,还所得赐,因陈得失,奏王侯就国,除苑囿之禁,节省浮费,赈恤穷孤,则恩泽下畅,黎庶悦豫矣。”由不能用。

    尚书南阳宋意上疏曰:“陛下至孝烝烝,恩爱隆深,礼宠诸王,同之家人,车入殿门,卽席不拜,分甘损膳,赏赐优渥。康、焉幸以支庶,享食大国,陛下恩宠踰制,礼敬过度。春秋之义,诸父、昆弟,无所不臣,所以尊尊卑卑,强干弱枝者也。陛下德业隆盛,当为万世典法,不宜以私恩损上下之序,失君臣之正。又西平王羡等六王,皆妻子成家,官属备具,当早就蕃国,为子孙基祉;而室第相望,久盘京邑,骄奢僭拟,宠禄隆过。宜割情不忍,以义断恩,发遣康、焉,各归蕃国,令羡等速就便时,以塞众望。”帝未及遣。

    壬辰,帝崩于章德前殿,年三十一。遣诏:“无起寝庙,一如先帝法制。”

    范晔论曰:魏文帝称明帝察察,章帝长者。章帝素知人,厌明帝苛切,事从宽厚;奉承明德太后,尽心孝道;平傜简赋,而民赖其庆;又体之以忠恕,文之以礼乐。谓之长者,不亦宜乎!

    太子卽位,年十岁,尊皇后曰皇太后。

    三月,用遗诏徙西平王羡为陈王,六安王恭为彭城王。

    癸卯,葬孝章皇帝于敬陵。

    南单于宣死,单于长之弟屯屠何立,为休兰尸逐侯鞮单于。

    太后临朝,窦宪以侍中内干机密,出宣诰命;弟笃为虎贲中郎将,笃弟景、瓌并为中常侍,兄弟皆在亲要之地。宪客崔骃以书戒宪曰:“传曰:"生而富者骄,生而贵者慠。"生富贵而能不骄慠者,未之有也。今宠禄初隆,百僚观行,岂可不"庶几夙夜,以永终誉"乎!昔冯野王以外戚居位,称为贤臣;近阴卫尉克己复礼,终受多福。外戚所以获讥于时,垂愆于后者,盖在满而不挹,位有余而仁不足也。汉兴以后,迄于哀、平,外家二十,保族全身,四人而已。书曰:"鉴于有殷,"可不慎哉!”

    庚戌,皇太后诏:“以故太尉邓彪为太傅,赐爵关内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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