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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六 汉纪二十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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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三十六 汉纪二十八(一) (第3/3页)

币,莫不乡化。蜀郡男子路建等辍讼,惭怍而退,虽文王却虞、芮何以加!宜报告天下。”于是孔光愈恐,固称疾辞位。太后诏:“太师毋朝,十日一入省中,置几杖,赐餐十七物,然后归;官属按职如故。”

    莽奏起明堂、辟雍、灵台,为学者筑舍万区,制度甚盛。立乐经;益博士员,经各五人。征天下通一艺、敎授十一人以上,及有逸礼、古书、天文、图谶、钟律、月令、兵法、史篇文字,通知其意者,皆诣公交车。网罗天下异能之士,前后至者千数,皆令记说廷中,将令正乖谬,壹异说云。

    又征能治河者以百数,其大略异者,长水校尉平陵关并言:“河决率常于平原、东郡左右,其地形下而土疏恶。闻禹治河时,本空此地,以为水猥盛则放溢,少稍自索,虽时易处,犹不能离此。上古难识。近察秦、汉以来,河决曹、卫之域,其南北不过百八十里。可空此地,勿以为官亭、民室而已。”御史临淮韩牧以为:“可略于禹贡九河处穿之,纵不能为九,但为四、五,宜有益。”大司空掾王横言:“河入勃海地,高于韩牧所欲穿处。往者天常连雨,东北风,海水溢,西南出,寖数百里,九河之地已为海所渐矣。禹之行河水,本随西山下东北去。周谱云:"定王五年,河徙,"则今所行非禹之所穿也。又秦攻魏,决河灌其都,决处遂大,不可复补。宜却徙完平处更开空,使缘西山足,乘高地而东北入海,乃无水灾。”司空掾沛国桓谭典其议,为甄丰言:“凡此数者,必有一是;宜详考验,皆可豫见。计定然后举事,费不过数亿万,亦可以事诸浮食无产业民。空居与行役,同当衣食,衣食县官而为之作,乃两便,可以上继禹功,下除民疾。”时莽但崇空语,无施行者。

    羣臣奏言:“昔周公摄政七年,制度乃定。今安汉公辅政四年,营作二旬,大功毕成,宜升宰衡位在诸侯王上。”诏曰:“可。”仍令议九锡之法。

    莽奏尊孝宣庙为中宗,孝元庙为高宗;又奏毁孝宣皇考庙勿修;罢南陵、云陵为县。奏可。

    莽自以北化匈奴,东致海外,南怀黄支,唯西方未有加,乃遣中郎将平宪等多持金币诱塞外羌,使献地愿内属。宪等奏言:“羌豪良愿等种可万二千人,愿为内臣,献鲜水海、允谷、盐池、平地美草,皆与汉民;自居险阻处为藩蔽。问良愿降意,对曰:"太皇太后圣明,安汉公至仁,天下太平,五谷成孰,或禾长丈余,或一粟三米,或不种自生,或茧不蚕自成;甘露从天下,醴泉自地出;凤皇来仪,神爵降集。从四岁以来,羌人无所疾苦,故思乐内属。"宜以时处业,置属国领护。”事下莽,莽复奏:“今已有东海、南海、北海郡,请受良愿等所献地为西海郡。分天下为十二州,应古制。”奏可。冬,置西海郡。又增法五十条,犯者徙之西海。徙者以千万数,民始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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