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一 汉纪十三(四) (第2/2页)
上以迁为诬罔,欲沮贰师,为陵游说,下迁腐刑。
久之,上悔陵无救,曰:“陵当发出塞,乃诏强弩都尉令迎军;坐预诏之,得令老将生奸诈。”乃遣使劳赐陵余军得脱者。
上以法制御下,好尊用酷吏,而郡、国二千石为治者大抵多酷暴,吏民益轻犯法;东方盗贼滋起,大羣至数千人,攻城邑,取库兵,释死罪,缚辱郡太守、都尉,杀二千石;小羣以百数掠卤乡里者,不可胜数,道路不通。
上始使御史中丞、丞相长史督之,弗能禁;乃使光禄大夫范昆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持节、虎符,发兵以兴击。
斩首大郡或至万余级,及以法诛通行、饮食当连坐者,诸郡甚者数千人。
数岁,乃颇得其渠率,散卒失亡复聚党阻山川者往往而羣居,无可柰何。
于是作沈命法,曰:“羣盗起,不发觉,发觉而捕弗满品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其后小吏畏诛,虽有盗不敢发,恐不能得,坐课累府,府亦使其不言。
故盗贼寖多,上下相为匿,以文辞避法焉。是时,暴胜之为直指使者,所诛杀二千石以下尤多,威震州郡。
至勃海,闻郡人隽不疑贤,请与相见。不疑容貌尊严,衣冠甚伟,胜之躧履起迎,登堂坐定,不疑据地曰:“窃伏海濒,闻暴公子旧矣,今乃承颜接辞。凡为吏,太刚则折,太柔则废,威行,施之以恩,然后树功扬名,永终天禄。”胜之深纳其戒;及还,表荐不疑,上召拜不疑为青州刺史。
济南王贺亦为绣衣御史,逐捕魏郡羣盗,多所纵舍,以奉使不称免,叹曰:“吾闻活千人,子孙有封,吾所活者万余人,后世其兴乎!”是岁,以匈奴降者介和王成娩为开陵侯,将楼兰国兵击车师;匈奴遣右贤王将数万骑救之,汉兵不利,引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