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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一 汉纪十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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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二十一 汉纪十三(三) (第2/3页)

 匈奴呴犂湖单于死,匈奴立其弟左大都尉且鞮侯为单于。天子欲因伐宛之威遂困胡,乃下诏曰:“高皇帝遗朕平城之忧,高后时,单于书绝悖逆。昔齐襄公复九世之雠,春秋大之。”且鞮侯单于初立,恐汉袭之,乃曰:“我儿子,安敢望汉天子,汉天子,我丈人行也。”因尽归汉使之不降者路充国等,使使来献。

    孝武皇帝天汉元年(辛巳、前一〇〇年)

    春,正月,上行幸甘泉,郊泰畤。三月,行幸河东,祠后土。

    上嘉匈奴单于之义,遣中郎将苏武送匈奴使留在汉者,因厚赂单于,答其善意。武与副中郎将张胜及假吏常惠等俱,旣至匈奴,置币遗单于。单于益骄,非汉所望也。

    会缑王与长水虞常等及卫律所将降者,阴相与谋劫单于母阏氏归汉。卫律者,父故长水胡人,律善协律都尉李延年,延年荐言律使于匈奴,使还,闻延年家收,遂亡降匈奴。单于爱之,与谋国事,立为丁灵王。虞常在汉时素与副张胜相知,私候胜曰:“闻汉天子甚怨卫律,常能为汉伏弩射杀之。吾母、弟在汉,幸蒙其赏赐。”张胜许之,以货物与常。后月余,单于出猎,独阏氏、子弟在,虞常等七十余人欲发,其一人夜亡告之。单于子弟发兵与战,缑王等皆死,虞常生得。

    单于使卫律治其事。张胜闻之,恐前语发,以状语武。武曰:“事如此,此必及我,见犯乃死,重负国。”欲自杀。胜、惠共止之。虞常果引张胜。单于怒,召诸贵人议,欲杀汉使者。左伊秩訾曰:“卽谋单于,何以复加!宜皆降之。”单于使卫律召武受辞。武谓惠等:“屈节辱命,虽生,何面目以归汉!”引佩刀自刺。卫律惊,自抱持武,驰召医,凿地为坎,置熅火,覆武其上,蹈其背以出血。武气绝,半日复息。惠等哭,舆归营。单于壮其节,朝夕遣人候问武,而收系张胜。

    武益愈,单于使使晓武,欲降之,会论虞常,欲因此时降武;剑斩虞常已,律曰:“汉使张胜谋杀单于近臣,当死,单于募降者赦罪。”举剑欲击之,胜请降。律谓武曰:“副有罪,当相坐。”武曰:“本无谋,又非亲属,何谓相坐!”复举剑拟之,武不动。律曰:“苏君!律前负汉归匈奴,幸蒙大恩赐号称王,拥众数万,马畜弥山,富贵如此!苏君今日降,明日复然;空以身膏草野,谁复知之!”武不应。律曰:“君因我降,与君为兄弟;今不听吾计,后虽欲复见我,尚可得乎!”武骂律曰:“汝为人臣子,不顾恩义,畔主背亲,为降虏于蛮夷,何以汝为见!且单于信汝,使决人死生,不平心持正,反欲鬬两主,观祸败。南越杀汉使者,屠为九郡;宛王杀汉使者,头县北阙;朝鲜杀汉使者,卽时诛灭;独匈奴未耳。若知我不降明,欲令两国相攻,匈奴之祸从我始矣。”律知武终不可胁,白单于,单于愈益欲降之。乃幽武置大窖中,绝不饮食;天雨雪,武卧,啮雪与旃毛幷咽之,数日不死。匈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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