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我叫希乐高,我才是神之长子。 (第2/3页)
此,她俩根本没有办法,打又打不过,骂又骂不得,只好弄出一桌饭菜让这两个牲畜享用。
看着面前胡吃海塞,连餐具也不放过的两只宠物,阿卡玛一阵肉疼,这可是她珍藏许久的餐具,没想到现在竟然被狗和老鼠给啃了。
“大哥,这个东西好好吃啊!”
“好吃你就多吃点,吃饭都堵上你的嘴,那个谁,我的饭没了,再给我盛一碗!”
灵族主食是一种类似于土豆的植物根茎,配上那些奇怪蘸料,霍格觉得味道相当棒,一连吃了好几盆才善罢甘休。
至于珞珈,或许是因为它变成了一只黄鼠狼,与霍格这种纯粹的杂食性动物不同,他更喜欢吃一些肉类,虽然不知道那是什么肉,但看阿卡玛那副要死的小表情,肯定不便宜。
吃饱喝足后,霍格与珞珈就像个大爷一样,跑到了那张大床上一躺,看着两个倒霉蛋在那里收拾残局,而且光看还不行,还在那里pua画大饼。
作为基因原体,你武力可以不行,脑子或许也不聪明,但一定要会笼络人心,起码要会画大饼,这才能让手下小子更有奔头。
两个小年轻显然不是霍格与珞珈这种老油条的对手,几句话就把她们忽悠的服服帖帖的,相信自己一定有个光明未来。
莎拉靠在床边,逗弄着怀中的珞珈,同阿卡玛一起听霍格讲述曾经那被时间长河埋没的历史,不由得发出阵阵惊叹:
“天哪,没想到我们灵族诸神竟然是这么来的,这么说,我们的造物主名叫史兰,而你给了他创造诸神的技术,那你们为什么消失了呢?”
打掉阿卡玛不老实的手,霍格从背包里掏出四瓶可乐,边喝边讲述着:
“实不相瞒,我们来自未来,是古圣制作的生物战斗兵器,主要任务是维护时间线统一,守护既定历史,时间一到我们就会自动离开。
总之这是一个十分深奥的学术问题,以你的脑子是无法理解的,这东西就像高数一样,你不会就是不会,不要想着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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