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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回 布长局重铸天下 整法制经济... (第1/3页)
第六节
这也不奇怪,大宋商业发达、经济繁荣,重视农工商贸。在汴京的时候,朝廷就曾经相继出台过专门的法规来规定某一方面的经济运行,比如盐法、酒法、茶法等等。
在宣和年间,由于商贸发展迅猛,再加上经济往来的规模庞大,朝廷还特地下旨建立起了“钱庄”,也就是管理交子的专门机构。不仅可以凭交子换取现银,而且,只要有商家担保,还可以贷取临时的周转资金。
如果不是后来主政的蔡京媚侍皇帝,过度的消耗国库存银,使得交子的信用崩溃,也不会有后来由于交子贬值而导致的经济动荡。那次动荡沉重的打击了当时的大宋经济,使得大宋在天灾上又加上了人祸!
正是由于之前的教训,天子赵惇才会对商法如此的重视。当还是太子的他看到洪遵所写的《货币流通速度论》之后,便把当时还在当翰林学士的洪遵调到了户部,直接把制定新法的任务丢给了他,只是要他尽量制定出一部较为完善的商法出来。
被委以重任的洪遵却对太子说道:如果仅仅制定一部商法,大宋已有的够全面了,而且也不是他本人的专长。除非是制定一部全面的经济法,那还可以考虑。
太子是不管结果,由他去发挥,至于人钱物,尽管提。
七年多的时间里,洪遵几乎调集了大宋境内所有的经济专家,甚至还以朝廷的名义,多次征召各地巨商云集京师临安,讨论有关经济法的问题。
当初的临安论战,也给洪遵了抓人的机会。他和自己的手下在各个场地里乱转,凡是他看上的,主政的太子一道旨意,对方不来也不行。
这部《大宋经济法典》可以说是从古到今对经济的一次经济规律总结,涉及到了国家、社会和个人的经济活动,以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分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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