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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1章 妙笔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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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71章 妙笔如花 (第2/3页)

   女子阿张,嫁予男子蒋九,不过一年,夫妻便分家另过。

    公公蒋八告儿子与儿媳不孝,当地官府便抓捕了蒋九夫妻。

    讯问之下,小夫妻给出的理由是,公公蒋八对儿媳不轨,小夫妻只能分家另过。

    而官府的最终判决是:公公是否曾对儿媳不轨,已难以查清。

    儿媳应视公公如亲父般孝顺,父母有错亦该隐瞒。

    你在公堂上说出这件事来,让你公公声名扫地,这就是不孝。

    公公纵然果真图对你谋不轨,你拒绝就是了。

    何况他身为人父,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念头呢?

    这肯定是伱们不想赡养父亲,故意污蔑于他。

    于是,判决如下:妇之于舅姑,犹子之事父母。孝子扬父母之美;不扬父母之恶。

    使蒋八果有河上之要,阿张拒之则可,彰彰然以告之于人,则非为尊长讳之义矣。

    况蒋八墓木已栱,血气既衰。岂复有不肖之念?

    最后强令阿张夫妻离婚,阿张杖责十五大板,发配军营作为役妇。

    蒋九杖责六十,回家继续侍奉父亲,再有不孝举动,绞杀。

    滕寺正用这个案子举例,是因为张宓案中,涉及到的张宓与高氏的私情,现在就是一笔糊涂账。

    当初究竟是张宓用强了,还是两人合奸,现在说不清。

    毕竟高氏当时没有举告,就和阿张当时隐忍下来,只与丈夫搬家是一个道理。

    之后你再拿此事说事儿,如何能够证明你是诬告?

    而用强与私通,那罪由起源不同,便会影响到后续的惩罚力度。

    另一个案例就是用来辩解为何不判张宓死刑了。

    滕寺正所举的第二个案例,大体就是:一个寡妇与道人通奸,嫌弃儿子碍事,就想伙同道人杀死儿子,但道士拒绝了。

    因为列朝列代,对于父母杀害子女,虽然刑罚严宽不一,但没有一例是判死刑的,很多朝代甚至不予处罚。

    可那个道人没有为人父母的特权啊,他若帮忙动手,一旦事发岂不是死罪?

    所以他给那寡妇出了个主意,让她去举告儿子不孝。

    不孝是死罪,哪怕只是骂了母亲一句也是死罪,这样就能借国法的刀杀掉她儿子了。

    那寡妇听了就去官府报案说儿子不孝,问题是她这个儿子太孝顺了,在乡邻之间的口碑极好。

    而且那个寡妇与那道人的丑事,很多乡邻都知道,大家为这个儿子鸣不平,纷纷告上官府。

    官府这才没有枉杀孝子,调查清楚后,杖毙了出主意的道士,至于那个想杀孝子的母亲,严辞责训一番,让她儿子领回家好生奉养,以尽孝道去了。

    请注意,在这整个过程中,那个儿子都是知道母亲不守妇道与人私通的事情的。

    但是限于亲亲相隐的孝道原则,他一直没有声张,也无法出面制止。

    在母亲诬告他不孝,想借助国法杀他的时候,他依旧不说出母亲的丑事,只是流泪认罪。

    要不是乡亲邻里们实在看不过去,跳出来主持公道,他就死定了。

    也因此,他受到了官府的表彰,认为他是真正完美尽了孝道的一个大孝子,把他的事迹写入了县志。

    那么现在再回到张宓案,张宓案中,高氏是张宓的儿媳,是父子关系。幼童是张宓的私生子,也是父子关系。

    所以张宓杀了他们,虽然有罪,当罚,但因为是“父杀子”,所以不能判死罪,否则就是破坏了孝道。

    赵少卿和滕寺正也很聪明,没有把“不杀士大夫”当成理由公开说出来。

    因为“不杀士大夫”只是在一代代士大夫们的不懈努力之下,在朝廷上形成的一条不成文的规矩。

    你翻遍大宋的所有律法,都绝对找不出一条正式列入律法当中的“不杀士大夫”这样的法律条款。

    这分明就是特权嘛!

    现在这桩案子已经在朝野传遍了,也不知道是谁在不断地向外透露消息。

    今天堂上刚刚辩论的内容,明天就能如实出现在临安小报上,搞的他们很被动。

    以前关起门来问案时,大家都是官对官,还可以堂而皇之地拿“不杀士大夫”这个理由说事儿。

    现在民怨沸腾,朝野关注,这条理由就不好公然拿出来讲了,于是就祭出了更有力度的孝道大旗。

    可是这孝道大旗一竖,就把都察院惹恼了,你这不是耍无赖吗?

    说好了大家拼刺刀的,你动用核武器。

    都察院可是有着三杆本届科举最强笔杆子。

    状元、榜眼、探花,一甲三名,如今都在都察院任职,就你大理寺有妙笔在手?

    萧毅然正式加入了都察院的辩论团队。

    他和卢承泽点灯熬油的一番准备,第二天两人就分别拿出了自己的反驳文章。

    如果直接对孝道提出质疑那是相当不理智的。

    虽然在现代人看来,把孝提到这样不讲理的地位实在不可理喻。

    可是在那个时代,哪怕你是皇帝,你也不敢公开否认孝道,质疑孝道的权威性。

    但是,“辩经”而已,谁不会啊。

    萧毅然一篇文章,直接就把董仲舒给搬出来了。

    他举了大儒董仲舒断的一个案子:甲生子而不养,送于乙。子长大后,甲看见儿子,自称其父,就被儿子打了一顿。甲去官府告儿子不孝,但儿子拒绝承认与他的父子关系,只认养父乙。

    此案如何判决关乎到孝道,地方官员不敢大意,遂层层上报。

    最终董仲舒裁断:甲虽生子而不育,于义已绝,子父当为乙。

    所以这只是一桩寻常斗殴案件,正常处理就行了。

    萧毅然据此大大地发挥了一番,其意思就是:血缘不是亲子关系的唯一依据。

    当为父不仁时,也就是亲子关系不复存在的时候。

    因此,当张宓以公公的身份,占据儿媳身子开始的那一刻,双方就已不复公媳关系。

    张宓之后杀人,就不能以孝道作为宽宥他的理由。

    卢承泽更狠。

    萧毅然和卢承泽有点像赵瑗和赵璩。

    赵瑗做事方正,想达到目的,基本上会遵循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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