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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三一回 立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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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三一回 立宪 (第2/3页)

熟虑的方案。

    其一就是彻底废除礼监的批红权。相应的。内阁的权限就变的更大。按照李彦的设想。日常事务。内阁就有决断权。而不是像从前那样。一定要内阁票拟之后。由司礼监批红。再交给皇帝决断用印。

    对于拿掉司礼监。孙承宗等人也愿意。却不的不考虑此法是否可行。皇帝那边会不会同意。毕竟。传统上一直是这么做的。皇帝会以为他们是揽权。不过看到李彦在坚持。们也就没有在这件事情继续争论。毕竟。这也是他们想做的事情。李彦既然愿意出头。那么尝试一下也可以。

    敲定这件事以后。李彦就顺势提出内阁中的议事规则。实行首辅负责。其他人分理。重大事项“票决制。

    李彦就以刚才这个议为例。说明“票决制”的具体做法。如果大家一致同意。那么这个动议就算敲定了。如果有分歧。那就以人数的多寡来决定。譬如说支的有四个人。有一个人反对。那么这个议案就要被否决。

    当然。如果有争议话。也可以提出暂时搁置的议。如果“票决”认可搁置。即可搁置。如果票决需要表决。那就立即表决。

    总之。所谓的“票制”就是按照少从多数的原则实行集体决策。

    孙承宗和朱延禧等人对视一眼。应该说李彦这个提议并不算出格。事实上之前他们最担心的就是李彦仗着武力乱来。或者说直接强势擅。竟他费了这么大的力气颠覆阉党。于私来说肯定抱有更大的目的;于公来说这样的功也要加以封赏。

    却没有想到李彦会出这个

    制”。也就是说他主动放弃了揽权的机会。按照少数数的原则。现在内阁当中。李彦显然是不占任何优势。

    既然如此。这个议也给顺利通过。并且大家还讨论了首辅与其他成员的权限问题。在李彦表态不会做个首辅以后。最终也大致同意李彦的意见。首辅统揽全局。并代表整个内阁。其他人则分管不同方面的事务。重大事项。必须要通过内阁会进行票决。

    至于首辅的人选。众人议一致。共同推举孙承宗为首辅人选。并奏请皇上定夺。再理清楚权力架构后。李彦提出的第三点就是对权力的限制。他提出不管是皇上。还是内阁首辅次辅。在行使权力的时候。必须要按照一定的程度。“合法”进行。

    魏忠贤能够专权的最大利器就是“中旨”。也就是不经过内阁。直接以皇帝名义发布的旨意。通常意义来说。这样的“中旨”是不合乎规定的。领受圣旨者可拒不执行。但实际上。因为皇帝威权的存在。“中旨”几乎无人敢拒绝。魏忠贤专权初期。虽然也有人提出过反对但是给阉党官员搬出皇帝这尊大佛。立刻就无可施。无言反驳。

    而李彦直接就提出。限甚至是废除中旨的存在。不管是圣旨也要。还是内阁发布的命令也要。都必须程序完备。不然就不具备合法性。

    这一点的重要性。承宗等也都是很理解。原则的议案很快通过。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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