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二章 他是真的喜欢写小说 (第3/3页)
不成器的。
而李重这边……
说实话。
长年的咳嗽,他不是没有过。
所以……
他明白,这还并不会让他死。
只能说……
自己想死可真的是有点难。
没办法!
这眼看接下来就要到夏天了。
还是继续洗冷水澡吧。
一直在池子里泡着,天天都泡他个至少半个时辰。
然后的话……
时不时,也要新罗婢来服侍一下。
新罗婢便掩着嘴告诉他,有点烫。
李重只能是在心里回她,烫就对了!烫就表示他的身体正在发炎。
说不定此时的白细胞、巨噬细胞什么的,正在他的身体里跟病菌在打着仗呢。
这倒是让李重不由得想稍稍地再发展一下生物学。
当然!
想了想,最终还是算了。
他觉得……
只要有显微镜,大唐的世家贵族们,应该不可能不发现。
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而已。
甚至……
说不定,此时在科学报上面,就已经是有了相关的内容。
李重想了想,自己好像也有许久都没有看过科学报上面的内容。
便让人拿来一叠,然后今晚吹着凉风,挑灯夜读。
他得把自己给累坏。
有一说一!
要说真的累,那应该写才是最累的。
而且……
由于是自己喜欢的东西,所以,这累,还能让他乐在其中。
于是……
想了想,李重只能是继续重操旧业。
之前写的那个有关秘密的,他现在觉得已经有点不太行。
为此……
他感觉可以稍稍地更新一下。
至于说……
到时候要不要真的拿出来……
算了!
还是先写了再说吧。
一边写,李重一边也是轻轻地唱着歌,“注定我科大少年会写下壮丽诗篇……”
当然!
说自己是科大少年有点给自己脸上贴金了。
中国科大,那可是妥妥的985啊,他跟985,还差了一点点。
可能还差那么十到二十分吧。
一边写,一边咳嗽,一边唱。
李重很快便沉浸其中。
说实话!
他是真的喜欢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