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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六十五章以黎民之命,要挟胡修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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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百六十五章以黎民之命,要挟胡修吾 (第3/3页)

可让他们尝到了甜头,就肯定会有下一次,下下次···那就要被拽入他们的节奏,疲于奔命了。

    胡修吾捶着自己发胀发酸的小腿,边想法子,边骂那出主意的人:

    ‘这王八蛋比西游记中隐喻的严嵩还像严嵩,不当人的赛道也是跑得最不是人的了。’

    “古兄,可休息好了?我们今天还要登上梁父山,观赏晚霞。”

    一个穿着暗绣青竹纹锦缎袍,笑容满面的书生向着胡修吾招手。

    和胡修吾相比,他倒是干爽的很,身上无汗,脚下无泥,轻松自在。

    不是因为他修为有成,而是因为他是被四个小厮给抬到了这里。

    如今可算是唐末,泰山可不比现代,不光是人烟稀少,山中还常有大虫作祟。

    这个时代,常人可不敢一个人进山游玩。

    黑神话中更可怕,山中不光有老虎,还有妖怪,就算是武松也不行。

    常人想要游览名胜古迹,就要与人同行,有人护航。

    胡修吾也不例外,他装作学了几手小法术的书生,来到了泰山下的城镇,就遇见了这位公子哥。

    两人一见如故,胡修吾也知道了这位公子哥的底细,来自登州郡郡守家的五公子朱守云,字静笃。

    朱守云性格跳脱,虽然还有些高傲,但是做人还有底线,起码他雇人会给钱。

    所以朱守云一行官宦子弟要游览梁父山,朱守云听胡修吾要去泰山,便将胡修吾拉入了队伍中,一同前往泰山口。

    他们这行人,就数朱守云的家世最高,所以旁人对胡修吾这位青衫苦寒弟子,虽有微词,但却不敢扫了朱守云的雅兴。

    胡修吾这边喝着清水,那边都吃着点心,喝着百花酒。

    收好自己的东西,胡修吾笑道:“那这便出发,登上梁父山,还要听静笃兄的诗词。”

    朱守云坐上了矮轿:“当然,必不会让修吾兄失望。修吾兄弟,可想好了诗词。”

    胡修吾笑道:“已经腹中已有草稿。”

    是的,他已经想到了办法。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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