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四章 约法三章 (第3/3页)
住提问道:“归顺大王之后,我们需要做什么。”
“你们要做的,只有一点:守规矩,守我的规矩。”
说完之后,林一让人把一叠纸送到各位妖兽手上。
“这就是我的规矩,你们先商量一下。”说完之后,林一暂时离开了现场。不过那具妖兽的尸体却被林一无意间遗忘在现场。
妖兽多不识字,不明白纸上写的什么。好在纸上的文字很简单,妖兽中也不乏胡庸这样头脑灵活粗通文墨的,稍加解释,大家都弄清楚了纸上的内容。
林一也知道现阶段没必要搞得太复杂。再详细的规则,没办法落实,还是等于零。
他仿照曾经历史上的约法三章,约定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通过约法,改善治下人族的生存状态,保证他们基本的生命尊严和财产权。
只有一句话的事情,本不需要单独写下来。林一希望通过这种郑重其事的方式,表明自己认真的态度,让这个事情变得很严肃。万一以后要是有妖兽坏了规矩,他也不算不教而诛。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肥头大耳的猪妖,虽然弄清楚纸上所写的是什么文字,还是搞不明白其中的含义。
“你这个家伙就知道吃。简单来说,我们以后不能再吃人,也不能在随便抢人的东西了。”胡庸满脸的不屑,但还是为其解释了一下。
猪妖回味着刚刚吃过的美食,说道:“人也没什么好吃的,要是有这样的美食和美酒,不吃人倒也无所谓。只是,不抢人的东西,难道要我们去种地?”
这也代表了大部分妖兽的心思。对于不杀人,他们倒不是很抵触。本身能来历山的,基本上都不是嗜杀之辈。但是对于不抢掠人族的财物这一条,他们有些为难,不知该如何处理。
妖兽不事生产,他们更像是占山为王的土匪,财产都是抢来的。有心不答应,可是看着尚在现场的妖兽尸体,又不敢开口。要说直接答应下来,那又不太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