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6章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啊! (第2/3页)
另外还有zj一局下面公司的劳动合规业务,也有五十来万进账,光这些钱就有六百来万。
再加上零零散散收的案件律师费,足够律所运营几个月了。但王川觉得还是多留些钱在账户上比较好,这叫家里有粮心中不慌。
王川和万胖子作为一级合伙人,应得百分之四十的收益,约合六百六十万元。根据合伙人对律所的贡献值,最后王川分到了四百二十万,万胖子拿到了二百四十万。
律所合伙人的分配及贡献值都是公开的,均由财务部门统计,并且每个月进行核对,大家对此没有什么异议。
看着其他合伙人最少的都分了四十多万红利,新晋升为合伙人的程武心中不是滋味,虽然这一年来,自己工资和提成也拿了有大几十万,但是谁嫌钱多啊!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啊!
“我有个提议,大家商量下,看看合不合适。我准备把咱们律所的资金拿出一部分做投资本金,以后遇到好的项目咱们也投一投。”王川说完看向其他合伙人。
眼见着潘二师兄的不良项目顺利回款,还赚了那么多,王川的心思就活了起来,既然项目的尽调由本所律师负责,为什么不进水楼台先得月呢,这不是捧着金碗要饭嘛!所以他向大家提出了投资的建议。
“投资赚取收益我同意,但是账上的资金不能都投出去,咱们得留点运营资金!”郝仁元问道。
“当然不是全投出去,律所的账户上最少要保留三个月的运营资金,剩下的钱用于对外投资。”王川道。
“那咱们的资金投到那个领域?周期有没有限制?”温玉问道。
“咱们的资金不能投期限过长的项目,最好是一年以内就能回款的项目,最长不要超过一年半。安全起见不投股权项目,投债权项目。当然如果有特别好的股权项目也可以投,但是投股权项目需要全体合伙人表决通过。”王川道。
“我同意,之前咱们投的潘律的不良资产项目收益颇丰,适当的做些投资,比存银行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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