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1章 太受打击了! (第2/3页)
“……依据《最高人们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规定,但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由此可见,在建立了工会的情况下,只要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即便原告严重违纪,被告解除其与原告之间的劳动关系,也应事先通知工会,否则将因解除程序存在瑕疵承担支付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综上,原告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其诉讼请求,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完毕!”王川道。
“被告最后陈述!”女法官看向被告席。
“被告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系因原告提供虚假病假材料所致,被告的行为不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案子审到这儿,年轻男律师已经无心做最后陈述了,草草的说了一句。
他看了对面的王川一眼,心里隐隐的有了不祥的预感,看来这个案子输的可能性很大啊。
想到此处他不由得心生埋怨:这tm劳动的案子太难搞了,回去我就跟老大说,别再接这种案子了,太麻烦了,打的我都失去信心了!还是做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好。
一旁的法务专员脸色也变了:难道说这次又要败诉了!回去我得找个理由跟罗总说下,下次再打劳动官司,我不来了!太受打击了!
签笔录的时候,法务专员忍不住问了法官一句:“法官,我看了一些案例,人家公司辞退员工也没征求工会的意见啊,为什么您一直问这个?”
“刚才开庭的时候王律师不是给你念司法解释了吗?你回去翻一番,确实有这么样的规定。”女法官也不好说什么。
说实话,女法官心里也挺无奈的,员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确实构成严重违纪,但是司法解释里有明确的规定,必须征求工会的意见,之前碰到的案子也是这么判的,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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