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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2章 长见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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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92章 长见识了! (第2/3页)

了,王川通过安检后找到了第十法庭,法庭内坐着一位胖胖的男法官,见王川进门抬头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王川走到原告席坐了下来,开始准备开庭用的文件。

    不一会儿,进来一位六十多岁,个子不高,但是很精神的小老头,两只眼睛叽里咕噜的朝王川看了一眼,坐在了被告席。

    见原被告都来了,书记员开始核实双方代理人身份。原被告双方都请了律师,当事人都没有出面。

    “原告,说下诉求和事实理由。”胖法官道

    “第一,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全部银行存款共计十五万元;第二,判令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当初确定诉讼请求时,王川征求过高经理的意见,是否要求被告赔偿资金被侵占期间的利息损失,高经理的意思不用了,虽然离婚了,但是对方跟孩子还是有血缘关系的,怎么说也是孩子的姥姥,只要对方把本金还回来就行啦!

    说完,王川接着道:“事实及理由:被告系原告的姥姥,原告的存折一直在被告手中保管,被告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起分五次将原告银行账户内的十五万元转到了她自己的账户上。

    经原告多次索要未果……”

    起诉状写的很简单,因为事情本身就很简单。很多时候即便是复杂的案子,律师也会将起诉状写的很简单,因为起诉状的作用在于简述事情的经过,让法官知道大概是怎么回事,完成立案。

    当初老牛就告诉过王川,起诉状一定要写的精而少,不能长篇大论,以免言多有失,造成自认!被对方抓住把柄。

    “被告答辩!“胖法官看向坐在被告席上的老律师。

    “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诉争钱款所在的银行账户是被告代原告开的,存折一直在被告处,密码也是被告设的。

    原告账户内的钱都是被告存的,是被告的工资收入,只不过是被告借用原告的银行账户而已。答辩完毕!”老律师说的不急不慢,四平八稳。

    “原告举证!”胖法官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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