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3章 信息有点多 (第2/3页)
修正)》,自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开始,帝都的产假延长到了一百五十八天,其中产假九十八天,延长生育假六十天)
“嗯,首先法律规定的产假九十八天是不包括产检时间的。也就是说产前十五天是固定的,如果产前(婴儿出生前)休假超过十五天,超出部分要按照病假处理。
这里面还有一个’产前假’的概念,帝都是没有所谓的产前假的规定的,帝都所讲的产前假其实就是产前的十五天产假。但是上海却有自己的产前假体系,所以产前假也不是每个省份都有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根据该条规定,您所说的产前检查,也就是产检的请假,应该是带薪的。具体以医院的诊断为准。
至于请假的时间,有可能是半天,也可能是一天,不好一概而论。”王川道。
“嗯,我觉得王律师说的有道理,我做大排畸时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Lily转头看向漂亮女秘书道。
“王律师,我再咨询下,前几天我们有名员工下班去超市买菜回家途中被车撞了,交通责任认定书上写着我们员工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准备等他出院了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我部门的人事专员说像这种情况有个停工留薪期,要按正常出勤支付全部工资。
我想跟您咨询下,这段时间我们应该怎么给他支付工资?”Lily问道。
“您说的信息有点多,涉及的点也多,咱们一个一个说。
根据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但是该条规定比较粗放,不是很具体,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就‘上下班途中’这个该概念的理解并不统一,所以类似案件判决不尽相同。
根据帝都这边的司法实践来看,‘上下班途中’可以理解为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出现的交通事故,而且员工不能是主要责任,才有可能被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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