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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心有灵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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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章 心有灵犀 (第3/3页)

   说穿了,你我脸上都没有光泽。”

    “我的心胸比以前更加坦荡,

    犯罪的是你,这叫罪有应得!”

    哀告、祈求,并没有使她同情,

    在齐兵心目中集聚了无比的憎恶。

    “你是我手中的罪犯,

    我要履行一个公安干警的神圣职责!”

    “小兵,你别......别,

    事情暴露了,不枪毙就是便宜我。”

    齐兵义正词严地说:

    “路是你走的,这叫自食其果!”

    “别忘了,我爸爸是公安局长,

    不看僧面看佛面,将来你还要在他手底下工作。”

    “王子犯法与民同罪,

    公安局长也是无可奈何!”

    “想不到你这样绝情,

    今天就是你死我活!”

    齐兵把枪放进了衣袋,

    双手叉腰,神情无比的轻蔑。

    王松像一匹恶狼猛扑上来,

    匕首直刺齐兵的心窝。

    齐兵身形往旁边一闪,

    顺手一个擒拿动作;

    王松疼得呲牙咧嘴,

    “唰”地戴上了亮铮铮的“手镯”。

    这手多快,这招真绝;

    堂堂男子,五尺身躯,

    在齐兵面前竟然束手无策!

    年轻的姑娘,

    用警校学到的真本领,

    终于制服了这个恶魔。

    王松,老局长的独生子,

    齐兵高中时期的同班同学。

    那时的王松思想进步,虚心好学;

    齐兵对他很有好感,

    他俩的情意在同学中广为传播!

    校园里的林荫道上

    留下了他们一串串的足迹;

    华灯初上的马路旁,

    曾经是他们漫步的场所。

    他们在这里谈友谊,谈理想,

    曾经畅想未来的美好生活。

    后来,齐兵考上了省警校,

    王松也考上了本市一所名牌大学。

    毕业后,王松提出结婚,

    齐兵回答是:过几年再说!

    王松不敢对齐兵过分纠缠,

    因为他知道齐兵性如烈火。

    谁也没有想到,

    意志薄弱的王松,竟被拉入了流氓团伙。

    和同伙作案连连得手,

    竟胆大妄为到一个人出来作恶。

    他总认为自己是公安局长的儿子,

    抓不到证据,谁也不能奈我何!

    王松何曾想过,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自作孽,不可活!

    他更不会想到,

    现实和他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

    竟是自己的心上人齐兵赤手擒魔;

    也是他们曾经漫步的场所,

    也是他们曾经幸福的时刻!

    王松的下场是自作自受,

    齐兵的心里既有痛苦,也有欢悦;

    她痛苦是自己的初恋几乎遗恨终生,

    内心别提该有多么苦涩!

    她欢悦的是为民除了一害,

    自己为警校增了光,为警hui增了色!

    其实,周剑飞的灵感也是来源于这首叙事诗。周剑飞自小就喜欢文学,曾经写过许多文学作品,有的还发表过。因此,每期公安杂志里面的文艺栏目,他都是要读的。

    周剑飞和林小琳读的是同一首诗,两个人的感觉基本上是完全一样的,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心有灵犀”吧!

    林小琳除了和周剑飞心有灵犀想到一起以外,林小琳还想到了更深的一层,那就是,叙事诗的主人公齐兵抓到的色狼是齐兵自己的恋人,我要抓的是什么人啊?会与我有关系吗?我虽然除了剑飞哥哥以外,还没有别的恋人,但能不能是曾经暗恋自己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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