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心有灵犀 (第3/3页)
说穿了,你我脸上都没有光泽。”
“我的心胸比以前更加坦荡,
犯罪的是你,这叫罪有应得!”
哀告、祈求,并没有使她同情,
在齐兵心目中集聚了无比的憎恶。
“你是我手中的罪犯,
我要履行一个公安干警的神圣职责!”
“小兵,你别......别,
事情暴露了,不枪毙就是便宜我。”
齐兵义正词严地说:
“路是你走的,这叫自食其果!”
“别忘了,我爸爸是公安局长,
不看僧面看佛面,将来你还要在他手底下工作。”
“王子犯法与民同罪,
公安局长也是无可奈何!”
“想不到你这样绝情,
今天就是你死我活!”
齐兵把枪放进了衣袋,
双手叉腰,神情无比的轻蔑。
王松像一匹恶狼猛扑上来,
匕首直刺齐兵的心窝。
齐兵身形往旁边一闪,
顺手一个擒拿动作;
王松疼得呲牙咧嘴,
“唰”地戴上了亮铮铮的“手镯”。
这手多快,这招真绝;
堂堂男子,五尺身躯,
在齐兵面前竟然束手无策!
年轻的姑娘,
用警校学到的真本领,
终于制服了这个恶魔。
王松,老局长的独生子,
齐兵高中时期的同班同学。
那时的王松思想进步,虚心好学;
齐兵对他很有好感,
他俩的情意在同学中广为传播!
校园里的林荫道上
留下了他们一串串的足迹;
华灯初上的马路旁,
曾经是他们漫步的场所。
他们在这里谈友谊,谈理想,
曾经畅想未来的美好生活。
后来,齐兵考上了省警校,
王松也考上了本市一所名牌大学。
毕业后,王松提出结婚,
齐兵回答是:过几年再说!
王松不敢对齐兵过分纠缠,
因为他知道齐兵性如烈火。
谁也没有想到,
意志薄弱的王松,竟被拉入了流氓团伙。
和同伙作案连连得手,
竟胆大妄为到一个人出来作恶。
他总认为自己是公安局长的儿子,
抓不到证据,谁也不能奈我何!
王松何曾想过,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自作孽,不可活!
他更不会想到,
现实和他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
竟是自己的心上人齐兵赤手擒魔;
也是他们曾经漫步的场所,
也是他们曾经幸福的时刻!
王松的下场是自作自受,
齐兵的心里既有痛苦,也有欢悦;
她痛苦是自己的初恋几乎遗恨终生,
内心别提该有多么苦涩!
她欢悦的是为民除了一害,
自己为警校增了光,为警hui增了色!
其实,周剑飞的灵感也是来源于这首叙事诗。周剑飞自小就喜欢文学,曾经写过许多文学作品,有的还发表过。因此,每期公安杂志里面的文艺栏目,他都是要读的。
周剑飞和林小琳读的是同一首诗,两个人的感觉基本上是完全一样的,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心有灵犀”吧!
林小琳除了和周剑飞心有灵犀想到一起以外,林小琳还想到了更深的一层,那就是,叙事诗的主人公齐兵抓到的色狼是齐兵自己的恋人,我要抓的是什么人啊?会与我有关系吗?我虽然除了剑飞哥哥以外,还没有别的恋人,但能不能是曾经暗恋自己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