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后记 (第2/3页)
,我也只能挠着头回答:“唔,其实这发生在不同的次元……”
克里斯提昂·贾克造就了《风起》的灵,而弗·福塞斯则生成了《风起》的肉,英法两大强国伺候着我一个人儿,这日子过得多美气……好吧,后记应该严肃点。最早看弗·福塞斯老爷的作品就是赫赫有名的《豺狼的日子》,今年年初购到了其作品集,一口气看完,如饮醇酒。这位大爷的文笔风格极端冷静简洁,无论描述什么事都不动声色,毫不脱泥带水,全无小资式的**与感慨,就如同一名真正的间谍行事;另外一方面,他的文笔又十分细致,即使是一件小事也要巨细靡遗地详细描写其细节,甚至具体到飞机的航班号以及购买物品的商店名称。比如《战争猛犬》中,最后突击总统府的过程只花了不到二十页,前面煌煌几百页都是在事无巨细地描写主角如何筹划这一次进攻。一般来说,这是冗笔赘肉,但在福塞斯的小说里却显示出无比真实的现实质感,让人肃然信服。
《风起》是一部间谍小说,欠缺独创性的我毫不犹豫地追随福塞斯,刻意模仿这种文字风格,甚至情节。熟悉福塞斯的人很容易就能在《风起》中找到似曾相识的影子:徐永的叛逃我几乎写成了《新娘的代价》,而糜冲的死亡显然是在模仿《第四秘密议定书》彼得罗夫斯基杀掉瓦西里叶夫的桥段。至于文字痕迹,则更是比比皆是。就我个人感觉,间谍小说就要这样如福塞斯这样写才够帅气。
很多读者批评说这本书的西式翻译腔实在是太重了,以至于有人说把名字和地名全部替换掉的话,就是一部典型的苏美间谍小说。对于这一点,我只能抱歉地回答:“我是故意的,哇哈哈哈哈!”没有什么深层次的心理原因,只是单纯觉得将两样完全不相干的东西结合在一起,会有别样的美感。换句话说,这是一部二十七万字的恶搞,我真闲。
关于罗贯中和陈寿对我的影响,就无须赘言了。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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