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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啤酒节嘉宾(感谢仰天大笑看书去的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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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5.啤酒节嘉宾(感谢仰天大笑看书去的打赏) (第2/3页)

    李斯科虽然不太关心美国乐坛的发展?  但是对于大名鼎鼎的共和时代?  还是有所了解的,得益于前世就是这个乐队的歌迷?  所以还算了解他们的情况。

    而林奇则是来到美国之后,才开始喜欢上这种乐队的?  平日里做手工品的时候?  他也是喜欢伴随着音乐?  在操作间里大汗淋漓。

    这些乐队里面,他最喜欢的就是共和时代。

    林奇最喜欢的是,共和时代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美国乐队,但是他们的音乐却散发出感性到要命的英伦风?  感性内敛、脍炙人口的细腻曲风受人青睐。他们的曲风介于独立摇滚和流行摇滚之间?  同时又兼具福音摇滚的“力量之美”,歌曲散发着浓浓的人文关怀,大气又不乏清新,能让人平心静气地去体会音乐中流淌的情感。

    总而言之?  在林奇这些乐迷眼中,自己的偶像是全部都是完美的?  喜欢的理由也是什么都有。

    而一边的李斯科却没有那么的狂热,他只是感慨啤酒节这次是下了本钱的,居然能把炙手可热的共和时代请过来做开场表演。

    而且也对林奇的表现有些吃味,自己怎么说大大小小也是个青年作家,可是平日里林奇对待自己的表现都是不屑一顾的。

    现在面对自己的偶像,表现的如此狂热,李斯科不由得有些吃味,这是对于附近狂热的粉丝有些羡慕,作为一个作家,虽然自己也是有不少书迷的,但是因为大家都是成年人,书籍先天上,没有音乐更能渲染现场的气氛,李斯科是感受不到这种痴迷的情况的。

    台上的灯光全部关闭,忽然,中间的一束光打在中央,五个看不清脸的人出现在台面上,李斯科看着高耸的显示屏,因为大家来的太晚了,只能通过现场实时转播来观看。

    台上的共和时代,一直固定的姿势开始了动了,走出人群的是乐队的主唱瑞恩·泰德。

    他拿着自带的话筒,还有话筒杆,双手往后自然的一摆,乐队的成员就开始演奏了,前奏响起,台下的观众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声。

    林奇拉着李斯科,一脸激动的大声呼喊着。

    “是《apologize》,我已经听这首歌听过好几百遍了。”

    虽然说得话有些夸张,但是不得不说,这首歌作为共和时代第一首单曲,在很多乐迷的心中的地位,是不可替代的,他们听着熟悉的前奏,就已经开始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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