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四十三章:参加婚礼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四十三章:参加婚礼 (第2/3页)

下时间,还早,便问:“要不先在附近吃点东西?”

    “好。”

    小区右侧有一条专门卖早餐的小巷,因为是假期,原先热闹的小巷只有几个附近的居民出来买早餐。

    江晔把车停在路边,然后两人只身走过去。

    林兆问:“你想吃什么?”

    江晔顺势牵住林兆的手:“吃你平常吃的。”

    林兆扫视一番最后带着人走进一家米粉店。

    刚走进去,里边的男人见到林兆立即扯出一个笑容,升高了语调喊了一声:“小兆。”

    林兆回了一句:“臣哥。”

    高臣比林兆年长两岁,两人都是在这一片地方长大的,关系自然熟络。

    注意到林兆身后的男人,高臣脸上的笑容僵了片刻,随后问:“这位……以前好像没见过。”高臣在米粉店里帮忙也有两年了,来来往往的人多少有些印象。

    林兆在“朋友还是男朋友”之间犹豫,最后还是选择了说:“这是我……男朋友。”

    话音落下时,“男朋友”嘴角上扬,显然他对这个回答很是满意。

    高臣愣了一下,看着面前靠得很近的两人,心里莫名的生出一丝不爽 以至于他就干站在那,久久没有开口问他们要吃什么。还是林兆说:“臣哥,来一碗红烧排骨粉。”高臣才微皱着眉往后厨走,临走时还不太友善的看了一眼江晔。

    知道他有洁癖,林兆拿了纸巾把桌子又擦了一遍才示意他坐下。

    等待的过程中 江晔问:“你不吃吗?”

    林兆答:“我在家吃过了。”

    男人又问:“你跟那个臣哥关系很好吗?”

    林兆想了想,道:“这家店是臣哥家的,以前读书的时候,没少在这白吃。”

    “那……”江晔还想问什么,这会儿臣哥正端着做好的米粉出来,碗放在了桌子上,臣哥却没有要走的意思。

    气氛略微尴尬,林兆倒是没有多想,抬头笑着说了句:“谢谢臣哥。”

    因为这个笑容,高臣的脸色好转了些。

    “你尝尝看,挺好吃的。”林兆指了指面前的米粉。

    “嗯。”

    “……”

    大概是觉得自己好像被忽略了,高臣走开了些,坐在旁边的空桌上,目光紧紧盯着相处融洽的两人,越看越不是滋味,最后干脆眼不见为净,又跑到后厨去了。

    结账时,也是高叔出来收钱的。年过半百的高叔看见江晔也忍不住问:“呀,小兆,这位是……”

    林兆又回答了一遍:“男朋友。”说完不脸上浮现出女孩家的娇羞。

    “小伙子真俊啊,你妈应该高兴坏了吧。”这附近谁人不知,林母就操心着林兆的终身大事。

    林兆无奈的笑了笑,随后道:“高叔,我们还有事,就先走了。”

    “行。”

    在这普天同庆的日子里,此刻的青梧酒店的婚礼大厅也是热闹非凡。林兆和江晔赶到现场时,主持人已经准备就位,随着美妙的音乐响起,通往主台的那扇大门缓缓打开,身着洁白婚纱的漂亮女人挽着被中年男子的手踩着红毯一步一步往前走。

    底下的人欢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