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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章 林芸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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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八十二章 林芸讨债 (第2/3页)

话,还款就非常轻松。我是好心,才把这件事办成了自找麻烦,要不然,你父亲在世的时候,这笔款就已经了结了。按照典当行规矩,借出去的钱,到期了没还回来,肯定不能没有措施,这样,听说卖期房的事是你妹妹雷茂在具体经办吧,你现在就给她打个电话,我安排一个人跟她对接,我的人就住到‘文博园’去,收的购房款,你们留一半,另一半我们收回来。”

    “林总,温泉公寓真的没卖多少,来看的人多,真正掏钱的人没几个。”

    “我说了,我们必须要有措施,收多手少,另当别论。”

    “林总,这事情我回去后找雷茂商量,一定照你说的来办。”

    “好,电话上当面不好说对吧,也行,等下回去以后你们马上商量,今天晚上必须给我回话。接下来,说说借款手续的事,这笔款的借款手续要重新捋一捋。”

    “可以,要怎么捋?林总您说我照办。”

    “之前的手续是这样的。”说罢,林芸把一张复印件递给雷正。

    雷正拿在手上,是一张手写的借条,借条上的落款单位是“富继往”公司,加盖了公司公章,也加注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同时,借条落款的下方空白处,又加上了“本人愿意为本笔借款提供个人担保,若此笔借款的本金、本息到期未能按时偿还,本人愿意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后面也有自己父亲的落款签名。

    “之前是公司出借条,老雷总追加个人担保。”林芸补了一句。

    雷正只觉得自己的双腿有点发抖:“公司出借条没问题,现在我是公司法人,我也可以在借条上加上法人签字。”

    林芸:“那个人连带呢?”

    雷正:“个人连带?以前不是有了吗?新的借条签好同时,你手上的这张借条上面加注几个字,作为新借条的附件不就行了?”

    林芸:“这样能行吗?你父亲已经驾鹤西去,按我们典当行的规矩,该由你追加个人连带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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