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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反 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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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三章 反 贪 (第2/3页)

一样。

    王锷这次入朝投资巨大,数十万缗眼都不带眨的,除了送给皇帝,还重点送给了三个人,一个是执政事笔的宰相杜黄裳,一个是宗正少卿李焉,一个是内侍少监苟胜,内侍监李忠言比苟胜只多不少,只是王锷压根没指望他能做什么,给那么多只是希望他不坏事,舆论历来认为李公公的能力比苟公公差的不是一点两点,而是隋朝和唐朝的距离。投入这么大,王锷自然是有图谋的,他到长安来可不甘心做一个寓公,做一个有宰相名而无宰相实的高官,他想求宰相。

    之所以把王锷行贿这事扯这么多,因为这牵扯到一个严肃的问题,就是李诵治下的唐帝国,是否要在政治第一的前提下容忍贪污行贿等犯罪行为。

    作为最应该打击这种危及统治行为的皇帝,李诵实际上反而取舍不定,毕竟现在帝国最主要的目标是削平藩镇,远期是收复河湟、安西、北庭。打击贪官,尤其是打击手握军政大权的地方大员,会不会增加帝国工作的难度呢?

    经过德宗二十几年的放纵,地方大员里手脚干净的在李诵穿越时已经没有多少了,中央有以裴延龄,俱文珍为代表的**派当政,反贪污的难度之大谁都知道。穿越三年多来,虽然调整了一批地方大员,简拔了一大批清廉正直的官员进入中央,可是节度使级别的官员贪污盘剥百姓还从来没有被处理过。从内心而言,李诵是巴不得打击贪官的,虽然拜现代发达的电视剧所赐,被洗过脑的李诵知道并认同贪污的能吏比清廉的庸人价值更大。但是李诵现在已经学会了全盘考虑,取舍利弊。可能这对贪官来说是一个福音。

    最先给出这个问题答案的,是翰林院资格最轻的学士,白居易。

    知道王锷大肆行贿求取宰相位子的白居易首先上书表示反对。白居易的理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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