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中正制 (第2/3页)
清官”,升迁也较快,受人尊重;乡品卑者做官的起点往往为“浊官”,升迁也慢,受人轻视。
中正评议人物照例三年调整一次,但中正对所评议人物也可随时予以升品或降品。一个人的乡品升降后,官品及居官之清浊也往往随之变动。由于中正品第皆用黄纸写定并藏于司徒府,称“黄籍”,故降品或复品都须去司徒府改正黄纸。为了提高中正的权威,政fǔ还禁止被评者诉讼枉曲。但中正如定品违法,政fǔ要追查其责任。
设立原因
九品中正制度是继承东汉官吏选拔制度又加以改革的结果。东汉选拔官吏,主要是依据儒家的道德行为标准,宗族乡党的评定成为政fǔ选拔官吏(具体途径是察举﹑征辟的主要甚至唯一的依据。汉末大‘乱’造***士流移,给乡闾评议带来困难,用人不可能一一核之乡闾。曹‘操’当政的二十多年中,用人“决于‘胸’臆”﹑“各引其类”的情况大量存在。然乡闾评议并未完全废弃,史称曹‘操’平定荆州时,托当地大名士韩嵩“条品州人优劣,皆擢而用之”;又称替曹‘操’主持选举的崔琰﹑‘毛’玠“总齐清议,十有余年”,所谓“总齐清议”就是掌握和平衡各地的清议。曹‘操’对乡闾评议并未笼统否定,反对的只是汉末乡闾评议中产生的弊病。他纠正的办法一是提倡“唯才是举”,以反对虚伪道德和名实不符;二是压制朋党浮华和‘私’人‘操’纵选举,力图将选举之权控制在政fǔ手中。如韩嵩之条品荆州人士,就不同于汉末名士‘私’人‘操’纵的乡闾评议,而与后来中正由政fǔ任命并向政fǔ负责的情况更为近似。九品中正制的许多特点在曹‘操’当政时期已有萌芽,曹丕﹑陈群进一步加以制度化。
发展历史
九品中正制创立之初,评议人物的标准是家世﹑道德﹑才能三者并重。梁朝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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