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四章 戈壁滩上捡石头 (第2/3页)
车的油漆剥个精光。
废墟面积挺大,大约有一公里长宽这么一个范围内,稀稀拉拉的到处都有石头的房子残骸,看起来都是平房,以前应该是个村子差不多的感觉,大概能住个千口人上下......
这里要是建立一个油料储存仓库的话,倒是不错。周围的300个油井出的油直接通过管道给运输过来,然后在这里统一分离成水和石油。这样的话也免得下面的人偷油出去卖——最基层的人偷东西那简直太常见了!
这石油行业说白了,懂这行的全都是国企工人。而国企工人偷东西那可是太司空见惯了。
苏剑和秦凡、杨雄也看不出来什么好坏,毕竟都是外行人,不过有杨雄的关系在那摆着,谁敢骗他!
秦凡跟郊游一样四处看看,了解一下眼前的一个个废油井,废油井都是被浴缸塞子一样的大水泥塞子塞住了,据说把这玩意儿给揭开来,安装上机器,就可以直接采油,连井也不用打。
当地的领导也是千叮咛万嘱咐,千万不要自己打井或者开矿,否则跟中石化竞争起来,中石化是要往上面告状的,这事原则上矿产都属于国家,私人绝不允许开采!
从当地领导的言语中,秦凡听出他们的不满,便小声问苏剑:“这石油企业跟地方矛盾看起来真的那么大吗?”
还没等苏剑回答,一旁的勘探员笑着插话道:“不是一般的大,地方觉得肉都是国家吃了,他们什么好处都没有,所以都快吵了十多年,不过现在的经济形势不怎么好,又要国退民进,所以国家就算默许了把各地的油井小部分交给地方运营。预计明年吧,可能各地就要开始招商引资啥的了,主要就是为了钱么!招商引资了,当地政府和各种招商引资来的钱一起合资建立石油企业开采,然后给当地政府赚钱,这不就有点汤喝么?”
秦凡与苏剑对望了一眼,都感到眼前的这位勘探员不是什么普通的角色。
......
回到车库县,到县里签了承包合同,按照合同所约:苏剑每年要付给当地500万的承包款,为期六年。但前提是当地必须保证他们开采的石油要达到每年八万吨产量。
签好了合同,双方约定成立一个“合资企业”,县里以每年五百万的固定分红的代价,把这个开采权分享给苏剑和秦凡在港城的同盛公司,然后又约定好了股份和分红之间的问题,以及最后纯利的分配。
合同签订后,就是采购设备以及设备安装,招聘采油工人和技术人员等等。
这里按照当初约好,前期由杨雄负责,毕竟大都是他的关系,按苏剑调侃的话,也该让他锻炼锻炼。
在杨雄忙得焦头烂额的时候,秦凡让当地为他配了个向导,开着车在戈壁滩转转,苏剑不以为然地劝道:“这荒天野地的有什么转头的?”
秦凡只是笑笑,并不解释。只是带着小锤头,小手电以及几条麻袋便上了路。
来到戈壁,不来探寻一番是一种遗憾。
这荒凉的戈壁滩上,一直流传着两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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