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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口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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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章 口诀 (第2/3页)

高闯想起了死掉的老宋,有些黯然。再看花想容,瑟缩了一下,眼中隐有泪光,想必被这一路上的蛇虫鼠蚁吓得够戗,她和戈拉一行人在一起,也没人照顾她,不知吃了多少苦头。

    “等着,哥哥给你报仇。”他故意开了句玩笑,“等逮到戈拉,我给他来个最新鲜的死法。别让他以为多活一天就是好事,等我大脑思路一开,还有得他受!”

    花想容点了点头道:“可是,这些人都一起去吗?”

    高闯回头看了看手下的人,见他们还等着他的命令,于是挥了挥手,让他们先扎营,然后想了想,对花想容道:“戈拉还带着五、六个人,加上明人也不过七个,我们的人都能以一当十,最不济也能以一敌二,所以我只要带两个人就行了,人太多反而不好。”

    这个宝藏之说不知是真是假,但所谓探险,就是要承担各种后果,这也就是探险有意思的地方。只是探险也伴随着危险,因为好东西是不会让人轻易拿到的。

    他觉得如果是为了大明王朝而送命,这些人也算死得其所,可是他明明是去寻宝的,密信不密信的根本没放在心上,如果因为自己的私念而连累得这些军中的兄弟客死异乡就不好意思了。

    他猜老铁肯定是得了郑和的密令要监视他的,虽然老铁对他的印象似乎不错,但对郑和却更忠实,因此肯定是甩不掉的,会跟着他向前走。这样的话,如果老铁以后出了什么事,也怪不到他头上,那是为郑和尽的忠。

    另外一个人选,他在阿布和光军之间犹豫。光军是他真正的心腹,虽然不言不语的,但对他说的话从不怀疑,打起仗来也是一把好手,可是他不想光军有危险,穿越的理论他不懂,就怕万一光军死掉,张辉也不会出生,那么他也就回不去了。

    阿布的优势在于野外生存的能力,坏处是语言不通,和他配合也不默契,再说他买回阿布可不是想让人家为他送死的,如果他漠视阿布的命,那么和那些吃人不吐骨头的王八羔子还有什么区别。

    “要带我去。”他还没做出决定,花想容却道。

    “你一个女人家家的,凑什么热闹啊!”高闯讶然道:“这可不是好玩的,刀口上舔血,弄不好就送上小命了。”

    “我要去,这是我的工作,盯着你一切与寻宝有关的行为,不管是陆地还是海上。”花想容一脸执拗。

    “如果我不让呢?”高闯无奈极了,现在有点后悔救她了。

    “高闯,你不要小看女人,我学过的知识可不是只有金融财政,相信我,关键的时候我能帮你。”

    “就你?!”

    “我们不要争辩了,你明知道这只是浪费时间。”

    “真是败给你了,你属牛的?”高闯没好气地道,他知道争辩无益,这个女人死缠烂打的功夫他早见识过了,“把项链还给我,我不想将来给你垫底了,你这样的女人去祸害别的男人吧,我还要留着我的小命多吃几年棒子面呢。还我!还我!”他半真半假地说,做状欲抢,哪想到花想容双手护在胸前,转身跑掉了,跑得比兔子还快。

    她不是真想嫁给他吧?他可只是随口说说。高闯一愣,随即看到其他人都古怪地看着他,只好把这可怕的想法压到了心底。

    琢磨了半天,他还是决定带光军去。

    宝藏的秘密,有老铁在是保不住的,但如果是大批的宝藏,他也带不走,所以并不怕人知道。他只捡最珍贵的宝贝来拿,其余的重新埋藏起来,记好了方位,等回到现代再想办法来挖。

    至于拿到手的东西,他可以哄骗郑和是献给朱棣的,然后和以后搜罗的宝贝一起集中在一条船上,回程的时候找个好地方给它凿沉,方便他回现代打捞。郑和的船队载着那么多财富,沉个一条半条船不算什么,就算他作为大明子民的后代,这么做有点过意不去,只要在这趟海上之旅中,帮郑和多赚点外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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