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二章 惊世智慧铸律法,无穷魔性成一家 (第2/3页)
于国家的事情。
爵位和律法乃是相辅相成的两面。
但现在有些高爵者,将国家对他过去功劳的奖赏,当做他们破坏法律的特许。
用国家给予的权力和地位去破坏秩序和律法……
以爵乱法者,更是罪无可恕!
喜直言道:“长安君固爵贵,然而高爵亦是律法所赐,如何能以律法赐予的爵位去破坏律法?秦律不允许长安君这么做!”
钱晨摇头道:“是你问我所见如何?我只是诚实的说出我的看法而已,为何说我破坏律法?”
“你因为我的地位,而假意问我看法,我如实相告之后,你却因为我和你的看法不同,而认为我在干涉法律。如此难道就符合律法和法理的教导吗?”
喜沉思片刻,拱手道:“这是我错了!”
他恭敬行礼,继而道:“审判定命是我的职责,我应该老老实实完成自己的工作,不应该向您询问意见。”
钱晨却皱眉道:“我身为关内侯,一定拥有过人的能力和智慧,你处理公事,向我请教,是将我的智慧和能力贡献给国家。如何称得上是错误呢?我看到了你审判的不足,能力的缺陷,直言告知,你却为何如此警惕和反感。难道你不想将事情做的更好吗?”
“你说我没有权力干涉官吏办事,但如果你们徇私舞弊,违背律法,难道我也不应该管吗?”
喜坦然道:“古时候,苍颉创造文字,把围着自己绕圈子的叫做“私”。与“私”相背的叫做“公”。公和私相反的道理,是苍颉就已经知道了的。现在还有人认为公私利益相同,这是失察之错!仙秦给予我审判诸魂的职责,此乃公事,而长安君地位虽然贵重,但却没有相关的司职,与我也没有相属的关系!那么您的地位和权力,对我而言就是私事。”
“我因为私事而处理公事,便是公私不分的大患!”
“犯了因为长安君的权力和地位而干扰公事的道理!”
“如果我们徇私舞弊,违背律法,那么应该惩处我们的自然是律法,如果长安君依靠高爵而惩处我们,那么触犯律法,处罚我们的却是权力和爵位,依靠私而惩公,依靠私利而划分公利,看似公私两便,但实则以私害公,化公权为私权,将律法的权威,变成了你的权威,天下之恶,莫过于此!”
“所以,长安君的意见我一字不能听,即便是小吏徇私舞弊的过错,也只有律法规定的人才能处理,诸如御史和郡、县城隍!”
钱晨心中感叹,不能说喜说的没有道理,给儒说话的空间,他们一定会扰乱法度,给侠行事的机会,他们一定会破坏禁令。
所谓儒和侠,并非是明确的两种人,而是代表天地间的两种力量——道理和暴力。
旧天天帝得之,是为‘德’和‘力’。
所谓暴力,便是人贯彻自身意志的行为和力量,所以拥有暴力,就一定会干涉秩序。
可暴力的蛮横谁都知道,道理的隐患却少有人知。
韩非子却是第一个将‘道理’的隐患讲明白的人,‘道理’出之人口,必然有‘心’,任何道理都怀着私心,世间没有无私的道理。
就如同大道是无法客观感知的,一旦感知,必有‘心’,无心无情之物,定然无识无知。
一旦为‘人’感知,大道就不再单纯和客观。
其中必然蕴藏人的自我和认知,这种轻微的扭曲,走到极致便是个人扭曲大道的道果,而极力撇去这种扭曲,便是太上忘情,斩去自我而合道。
大道都尚且如此,天道都会被众生扭曲,何况人道和神道?
仙秦制定律法的法家,便察觉到了这一点,律法的制定,乃是贯彻立法者的道理,同样律法实施的时候,也会受到其他人道理的曲解。
一旦这种曲解发生了,律法也就不再单纯。
这种扭曲越严重,那么律法贯彻和实施,背离初衷也就越严重。
天人尚且相犯,大道都要被大能所扭曲,何况区区律法……
但法家在为仙秦制定律法的时候,一定抱有一个伟大的目标——法定万物,由律法充当天人冲突之间的缓和与裁判,由律法去隔绝天人,避免其相互侵犯。
“天庭有天条,仙秦有秦律,我大概知道法家搞的法经·律法是什么了!”
钱晨心中罕见的升起了一丝敬意,果然世间不只有自己拥有‘惊世智慧’,诸子百家的先贤同样拥有‘惊世智慧’和‘无穷魔性’。
这法家的律法之道,分明是想在修炼,证出一个集体道果来。
众所周知,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道果的成就想要圆满,必然是源于那个‘一’,扭曲大道的一切始终,都要源于一个无限小的原点。
道果、道果乃是一个球,一个圆,任何球和圆想要画的圆满,都需要一个明确无比的‘原点’,三四个原点、圆心画出来的球和圆,是什么乱七八糟的样子?
同样,扭曲大道意志和自我,若不能出于一个圆点。
一个明确的,锚定的,极度自我的意志,那么扭曲的大道是何等的混乱?
即便是一个人扭曲大道,都需要一个明确的,一个坍缩为一点的自我,如此才能凝聚道种。
为何只有元神真仙才能凝聚道种,便是因为唯有元神的自我和意志才是高度统一的,它在太乙道果中的无数自我围绕那一点踏缩,才能扭曲大道,凝聚为道种!
这是任何凝聚了道种,走在修道,证道这条路上的人必有的‘常识’。
即凝聚道种乃是极为私人的事情,同样道果想要圆满,也需要一个无比明确,绝对核心的意志、自我和道种,这样才能画出那个圆满无比,融入大道的圆满道果。
甚至证得道果,圆满道果中的许多关卡,都是种种扭曲大道的智慧之中,蕴藏了其他人的意志,使得道君在吸纳那些智慧,以道种统一这门大道之时,受到了其他证道者的干扰,道理和法则偏离了道种原点,因而造成了道果扭曲,畸形。
但法家的设想无比疯狂,他们所求的并非是一个围绕个人意志,极度凝聚的道果。
而是汇聚众生智慧和道理,犹如天道一般的‘律法’!
由无数个扭曲大道的点,散布开来,通过某种排列,将大道扭曲成并非道果的另一种模样……
但钱晨无法想象,扭曲大道是有反作用力的,道果已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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