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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1章 说不去就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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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51章 说不去就不去 (第2/3页)

一个被力捧的天之骄子,只不过他更加的骄傲不驯和狂妄,所以弄得NBA内外攻击他的人都很多。

    乔丹和勒布朗才真的是被大家所宠爱的天才,是NBA总裁的大卫斯特恩的亲生儿子一样的。

    联盟的裁判首先就很照顾他们,弄得许多喜欢下黑手的球员,都不大敢对他们做动作。

    然后在各种曝光度,以及NBA的宣传上面,他们都一直是招牌,一直享受着巨大的流量和曝光度。

    这样一来,不但打球是打得酣畅淋漓,他们赚钱也是让人瞠目结舌。

    哪怕是退役之后,乔丹每年光是AJ就能给他带来一亿多美金的收入,更别说他别的各种各样的商业活动,都能给他带来巨额的回报。

    勒布朗詹姆斯不但平均薪酬基本上是4000万美金一年,每年的广告代言和商业收入也超过了4000万,职业生涯平均每年8000万美金的收入,连乔丹都赶不上他。

    沈欢要是去了NBA,米国本身的大公司不好说,但凡是在华国有业务的大公司,那铁定会是找沈欢的。

    想想当年大姚的人气就晓得,他们有多么的疯狂。

    再加上了NBA的推波助澜,沈欢注定要比大姚获得的多得多。

    这也是为什么大姚说沈欢现在可以去NBA的原因。

    他内心深处也是希望沈欢早点去的,早点去就能早点适应环境,从而获得更多的机会,朝着MVP和总冠军发起冲击。

    要是年龄大了过去,可就没有那么容易获得成功了。

    沈欢没有答应大姚。

    哪怕是去NBA,凭借着他的职业篮球(高级),再加上超强的身体素质,他至少都能成为一个球队的当家巨星。

    少年有着自己的盘算。

    钱多钱少真的不是问题,反正好爷都会给掳走,只给寡人留下一点生活费。

    所以朕那么累死累活的干什么?

    留在国内,写写歌、研究一下数学,悠闲的过日子,然后守着我家冬儿,也等着小水水长大,最后来一个娥皇女英,岂不是挺好的?

    再加上脑海中浮现出来的那个火辣辣的布依依,沈欢越发的明确,自己吃多了才会一天到晚去国外忙碌。

    数来数去,哪里的女人有我们华国的好?

    沈欢的性格本来就不是那种奋发向上的。

    要不是他重生在了这个高中生的身上,要是换成了一个富豪之家的话,他能马上就一天到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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