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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部 燕云(中) 第三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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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部 燕云(中) 第三十六章 (第3/3页)

功劳奖掖一番,赐下无数赏赐,并许蔡攸接替林摅任杭州守臣,就近奉养太师蔡京。

    这个月,因病请退的还有尚书左丞刘正夫。 这位天子门生的病情也转严重,上书请辞执政职司,也要回杭州养病,他在杭州凤凰山下的置第,与蔡京相距不远。 赵佶亲至其府视病,加恩若干,并许归养,谆谆以早日返京辅政为要。

    数月之间,宰执去了二人,一时觊觎者无数。 刘正夫请辞后不数日,朝堂宣麻,进资政殿学士郑居中任尚书左丞,辅政如故。 诏书中说外戚不与宰府虽是故事,然古人云内举不避亲,今郑居中公忠亮直,才堪大用,不可闲置,兹命为尚书。 保皇佐命,惟其是勉。

    辞拜谢恩之后,心愿得偿的郑居中拉着高强和梁士杰到丰乐楼中,癫狂一夜,大醉一场,席间郑参政丑态百出,又哭又笑,说了什么话。 估计事后一概都不记得了。

    这些朝廷的人事变动,高强只是冷眼旁观而已。 他五年从白身做到枢密副使,又是这般年轻,本朝已经不作第二人想,不仅空前,很有可能还是绝后,若说还有可能染指执政,慢说旁人了。 就连他自己都不相信。 非但不信,他也不大想作这个位子,尚书左丞只是摆个样子好看而已,基本上没有实权,对于高衙内有什么意义?眼下。 还是枢密院的事权对他更有意义。

    二月,中书经奏议之后,下达募民赴台湾垦殖,以及命各州县劝种木棉的两项新法。 名为新法。 那就不仅仅是下诏劝谕一番而已了,诏书中将这两件事地成果都和地方官的磨勘考绩挂起钩来,比如扩大种植棉花面积多少者有赏,招募流民多少者有升,或者减少磨勘期等等。 高强生怕地方官为了追求政绩,或者利用诏书夺人财产,因此奏请此二事由应奉局主之,地方官吏敢有插手者。 一概以违律处。

    这下就让人议论纷纷了,又要州县做事,又不许官吏用权,哪有这样地道理?然而事实证明,高强这一招出乎意料的有效。 在事先经过各处张贴官府文告,通传这两件事之后,高强吩咐在人多地少的江南和京东京西诸路大州去处设立募集处,并且将募集的管理权分包给大商人和有能者。 并且以收取管理费和预交利润为由。 每个募集处收取了相当的金额。

    商人做事,就算能勾结官吏。 那破坏力也不可与官府自行相比,更多的只能采取金钱引诱或者诓骗地办法。 只要不暴力夺人产业,那就没有破坏地方生产和秩序,高强也就可以安心了。 至于这中间会不会出现类似“卖猪仔”之事,那就不是他能操心地,自古以来要想开垦新土,哪里少得了这些事?这原本就是必须付出地代价之一,人力成本而已。

    而这种植棉花就更加叫人看不懂了。 应奉局发动手下人员,各处划出适合种植棉花地荒地来,招募百姓种植棉花,给种子农具,并预给收买金,说明这块地上多少多少年的棉花都由应奉局包购,而百姓则可以在佃种满多少年之后获得田地的一半乃至全部地权。

    棉田的土质要求和良田不同,因此应奉局这次所划出的,大多都是真正无人要的荒地,就算是有人趁机夺占民田,一来应奉局和官府不是一个系统,这种事不算普遍,二来抢来的是粮田而不是棉田,往后要是种不出棉花来,括地地当事人还得受罚。 有这样的政策底子,也就保证了植棉法不会成为括田法那样的乱民恶法了。 同时由于先期的商业运作,应奉局就早早预定了大量棉花来源,而接下来组织棉花生产等等,势必又要在各地掀起一阵新的商业风潮,不在话下。

    新法才行了半个月,赵佶便收到了高强打包出售垦殖团组织权所得地收益,计钱近百万贯。 从一个不毛之地都能生出这许多钱来,更加深了赵佶对于高强理财手段的信任,下诏嘉奖宰执和各级官吏,高强本人加两官,至光禄大夫,增食邑三百户,增实封一百户。

    对于这些,高强只是淡然处之,因为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 三月中,来自北面的一份密报,才真正吸引了他地注意力:“小人苏定报:春日辽主于捺钵设头鱼宴,千里内各部节度使皆来朝。 辽主命各节度使依次起舞,行至生女真部阿骨打时,阿骨打立而不动,辽主欲杀之,因萧奉先之谏而免。 俄令其诸弟皆为详稳。 ”

    高强看着这份密报,呼吸为之停顿一息:女真,终于要起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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